GB 5009.225-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气相色谱法
一、乙醇标准品浓度范围:0.10%、0.20%,0.50%、1.00%、2.00%
二、16.2.1 色谱柱:键合/交联聚乙二醇固定相石英毛细管色谱柱,60 mX0.25 mm,0.25 μm,或性能相当的色谱柱。
16.2.2 载气:高纯氮;恒流模式,柱流速 1.0 ml/min。16.2.3 采用程序升温:柱初始温度 40 ℃,保持5 min,以3℃/min 速率升温至 55 ℃,再以10 ℃/min速率升温至 150 ℃,再以 40 ℃/min 速率升温至 220 ℃,保持5 min。
16.2.4 进样口温度:200 ℃。
16.2.5检测器温度 :250 ℃。
16.2.6氢气流量:30 ml/min。
16.2.7空气流量:350 mL/min。
16.2.8进样量:0.5 μL。
16.2.9进样方式:分流进样,分流比 100:1。
注:应根据不同仪器,通过试验选择最佳色谱条件,以使乙醇和内标组分获得分离
二、乙醇标准品谱图:
峰号 峰名 保留时间 峰高 峰面积 含量 %
1 乙醇 3.275 155368.109 372458.313 1.9897
2 正丙醇 5.298 32277.000 116714.500 0.0000
三、乙醇标准品曲线:
四、样品配制:移取 1.00 ml按 5.1 处理后的试样(液温 20 ℃)于 10 ml,容量瓶中(无醇样品移取 10,00 ml),用20 ℃的水定容至刻度线,加人 0.50 m恒温至 20 ℃的正丙醇内标使用液,混匀。
五、试样中乙醇含量按式(3)计算。
C₁=C₂×f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
C₁——试样中乙醇的含量,以体积分数(%vol)表示;
C₂——试样测定液中乙醇的含量,以体积分数(%vol)表示;
f ——试样稀释倍数。
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,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。